马俊亚|苏北生态衰变与张謇的修复实践

发表时间:2024-03-15 09:00作者:马俊亚来源:《团结》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为夺回利权,张謇秉持实业救国的理念,大力兴办工业、商业、棉业、教育等事业,使落后的南通成为国家级模范县。少为人所知的是,张謇还在苏北地区大力进行生态修复和绿色农业实践。

北宋以前,无论是史籍,还是考古证据,均表明中国的核心地区主要是居淮河、黄河之间的两河之地。淮地自然和农业生态非常优越,宜稻米、小麦、蚕桑、养殖渔业等,民谚称“走千走万,比不上淮河两岸”,这里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

源于淮河、运河、洪泽湖、黄河(1855年后俗称为“旧黄河”)的苏北、皖北水灾及生态破坏,严重危害中国五六百年之久,并使苏北在明清时背上“穷山恶水”之名。由于苏北水患及其造成的生态衰变以淮河为首,治理苏北水患往往以“治淮”为题。宋高宗二年(1128)冬,杜充决黄河以阻金兵。这个决口(一说此口为南宋绍熙五年,即1194年所决)历南宋、元以及明代中前期,未加堵筑,造成黄河长期南北分流。

明弘治六年(1493),刘大夏在黄河北岸大筑太行堤,把黄河北流的河道堵死,让黄河水全部向南涌入淮河,这是一项彻头彻尾的祸民工程。

清代名臣孙嘉淦称:“自刘大夏筑太行堤二百余年……逆水性而祸民生,亦可谓拙于谋矣。”1946年以前的3000年里,仅黄河下游决口泛滥就达1500多次,重要改道26次。而黄河这些泛滥改道绝大部分集中在下游及明清时代,由于黄、淮两河下游重叠,黄河下游的问题就是淮河灾患的主要成因。淮、黄两河之水均从淮河下游河道入海,造成河道经常溃决。有人认为,这主要是河道中的泥沙淤积所致。

明万历七年(1579),潘季驯为了加大对黄河下游河道中泥沙的冲刷力,大筑高家堰,完全截断淮河,从此就有了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这个事实上的人工大水库,洪泽湖水被逼迫“三分济运,七分刷黄”。以常识言,人类蓄水的水库常建在山谷中,数面临山,只要在谷口修一两道坝堰即可,这样就不会造成大面积的土地被淹。洪泽湖则是建在淮河中下游之交的平原上,只有东面一道高家堰,北、西、南三面基本无堤捍水。冲刷黄河淤泥时,黄河水涨落无常。黄河水若大涨,往往倒灌洪泽湖,致使洪泽湖底的高程淤垫至10米多,高家堰以东里下河平原的海拔仅约3米,比洪泽湖底低6米多,是以史有“决了高家堰,淮扬不见面”之谚。清代中后期高家堰高约20米。淮河中游许多河段是倒比降。洪泽湖底高于上游盱眙淮河河底2尺左右,盱眙淮底又高于上游五河淮底5尺左右,“由五河至寿县一带三四百里间之淮底,几无倾斜”。也就是说,洪泽湖底比其上游的数百里淮河河底通常要高出7尺(约2.33米)。洪泽湖水位12.5米时,湖面面积为2068.9平方公里;水位提高约2米,湖面扩大为近3700平方公里。清代在该湖蓄水往往达16.4米以上,也就是淹没高家堰以西皖北地区海拔16.4米以下的地区。

当代学者多把湖沼等湿地的缩小和消失视为环境破坏,很少有学者意识到近代皖北和苏北地区数万平方公里的膏壤常年沦为湖沼、近十万平方公里的沃土经常成为水域,更是惨绝人寰的生态衰变。

黄、淮各河泛滥,对苏北的土壤影响极大。苏北许多地区原本“利捕鱼而宜稻、麦”,“洪水之后,变埴为沙卤”;“屡经水患,地多淤沙浮土”。沛县仅一次黄河决堤,造成“平地沙淤丈深”。

苏北生态衰变的真正肇因是明清治水者的胡折腾。统治者蔑视自然、视民为蚁,治水事务服务于政治需要,把民生民命作为可以随意牺牲的“代价”。在明清封建统治者的不懈折腾下,淮北民众只能消极地“躺平”,听任农田荒芜而不愿耕种。

清初,河道总督靳辅惊讶地发现,淮安、徐州、凤阳一带百姓,“全不用人力于农工,而惟望天地之代为长养。其禾麻菽麦,多杂艺于蒿芦之中,不事耕耘,罔知粪溉,甚有并禾麻菽麦亦不树艺,而惟刈草资生者,比比皆然也”。

到清中期,江苏巡抚陈弘谋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形。作为极其关注民生问题的张謇,殚精竭虑地对苏北的生态衰败予以修复。张謇写道:“(淮河)夺于黄河者六百余年。河徙而北,置不治理,久已淤垫,又五六十年,而江北从此多灾矣。……顾此肥美可耕之地,每值米麦刈获之时,一旦西水东注,颗粒无收,遂成制造土匪之场,媒介盗贼之主矣。直接之患,江北独受之;间接之患,全国同受之。”正如张謇所云,苏北和皖北的生态衰变最终成为危害整个中国的全局性难题。近代淮北水资源丰富,但却是一个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以及水患和旱熯并存的局面,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

淮域从鱼米之乡演化为“穷山恶水”之地,从诗书弦歌闾里沦变为盗寇贼匪渊薮。1855年黄河北归,遗留下来的河道、积潦、土壤等环境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匪患大体上贯穿于中国近代史。一部治淮史就是近代中国的政治史、社会史和生态变迁史。

1911年,美国专家报告,洪泽湖造成的灾害,每年夺走了大约1000万人的口粮。费吴生估计,1922年苏皖两省淮河水灾损失达61347万余银元。民国导淮委员会统计,1933年以前,淮河流域每年损失合33311.4818万银元。1913—1925年,北京政府每年财政收入(不包括公债及借款)在33390万至46160万元之间。也就是说,即使按保守的估计,淮河水灾造成的损失几与北洋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埒。这还是在黄河已经北归,洪泽湖平均水深已下降至2—3米的情况下。至于洪灾造成的动辄万计、乃至数十万计的人员死亡,则更是无法计量的损失。

苏北生态修复的首要问题是要把涝区的滞水排走;其次是要对黄水造成的沙碱土或淮黄下游地区淤涨出来的盐碱地进行土壤改良。

清同治六年(1867),两江督臣曾国藩建议导淮,奏请分年试办。光绪年间(1875—1908),两江署督臣吴元炳、督臣刘坤一、安徽学政徐郙等皆曾兴办小规模河工,不是效果极微,就是没有效果。

孙中山多次强调导淮以修复淮域生态,但民国中央政府无意负担淮北地区的治水费用,不少导淮举措往往本末倒置。如“上江”安徽曾先于“下江”江苏举办导淮,疏通了中游河道,使水流变畅,而处于江苏的下游河道则阻塞难通,遂使苏北水患雪上加霜

。张謇22岁时随孙云锦“勘淮安渔滨河积讼案”,“因得冯氏、丁氏说淮河利病书,因更求潘(季驯)、靳(辅)书”。说明张謇此时已开始关注淮河问题。张謇自称:“謇于弱冠时,薄游淮上,略研地理,习闻昔日淮、黄合流之祸,深咎黄徙而不即治淮之失,逆计不治淮则淮必有病民之日,考前哲治河之书,访每岁淮流之状。”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1887年7月13日),张謇随开封知府孙云锦赴任,取道六安→顺河集→正阳关→颍上县→颍州府→太和县→淮甸→新镇→周家口→大林港,于六月十六日(8月5日)抵达开封。这次行程事实上是对淮水的一次考察。张謇抵达开封不久,即遇郑州段黄河决堤,下游开封被灾严重。张謇日记称:“决口越二日,宽至二百余丈,全河夺汴、颍、汝、涡而下灌,横经四五十里,灾民四散奔逃,不可数计。”周家口一带,“浮尸络绎不绝,有一绳系男妇老幼七口而兼一犬者,有据树巅呼救而无舟往渡者,有数家奔避高阜露处于惊涛骇浪之中者”。这次黄灾给张謇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1903年,淮水再次为灾,安徽凤阳、颍州、泗州,江苏徐州、海州、淮安、扬州7府州极贫灾民约400万,次贫灾民约800万;1904年,张謇实业甫一就绪,就向清廷上《请速治淮疏》。1914年4月27日,张謇偕荷兰工程师贝龙猛同勘淮河。28日到达海安咨询开坝事。后经泰县、高邮、界首、宝应、淮阴、板浦、大德垣、大阜圩、公济圩、陈家港、武障坝、惠济闸、刘老涧、亨济闸、宿迁(勘总六塘河头)、杨庄、高良涧、龟山、盱眙、大柳巷、浮山、五河,5月25日到达临淮。

苏北生态修复的根本难题不是经费缺乏、劳力不足以及工程技术方面的缺憾,而是专制政体对资源的垄断、对市场的恐惧。张謇的修复理念必然是摆脱专制权力的市场机制,他写道:“走在南通二十年,注重交通及水利,而筹款之法,用诸地方者,仍取诸地方,未尝依赖政府之维持。”他强调:“故欲兴办巨大之水利工程,非自筹经费不为功。”对于苏北生态修复,张謇非常正确地指出,只要开放资源,运用市场化途径,秉持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官府能办则办,不能办即应由商民来办,最终根治淮祸,从而利国利民。他写道:“非大治淮水,上自颍凤,中贯泗徐,下澈淮海,穿辟大河,使水有顺轨安流之势不可。然计路六百余里,历二十余州县,计工巨而需费繁,约略估计,多须千万,少亦六七百万。官为筹办,上也。官若不能,由督抚敦请正绅劝集资本商办者,次也。淮治则湖涸,湖涸则淤地出,官办归官,商办归商,公理如此。……十年以后,淮有畅流入海之路,湖有淤出可治之田,国有增赋,民有增产。”就治理顺次而言,张謇主张先苏后皖,先下游后上游。

宣统元年(1909),江苏咨议局通过导淮议案,两江总督以经费困难予以掣肘。张謇设立江淮水利公司,先从淮阴清江浦设局测量,由南通师范学校附设的河海工科毕业生承担。1919年,张謇根据科学研究,发表《江淮水利施工计划书》,提出:“将来淮水入海,只占来源十分之三,此十分之三之来水,不过以淮属为经行地,非引之至淮属而潴之也。”加之淮、沂分治,这在1949年后的治淮实践中被证明是非常合理的。

张謇的一些目标未能达成,不在于其计划过于庞大,资金难筹,而是在于专制体制对市场经济的包容程度。马克思指出:“积累,即由圆形运动变为螺旋形运动的再生产所引起的资本的逐渐增大,同仅仅要求改变社会资本各组成部分的量的组合的集中比较起来,是一个极缓慢的过程。假如必须等待积累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另一个与股份公司同样可作为集中杠杆的信用制度,也使张謇在导淮问题上“不差钱”,但前提必须是打破官府对资源的垄断,开放资源配置,由市场主导对资源进行开发,秉遵张謇所提出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规则,则治淮经费可咄嗟立办。张謇认为淮河流域土地资源废弃极多,应以农场形式开发利用,产生商业利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从而使荒弃之地得以全面垦殖,并为工业提供原料。办理这些事业当然需要巨额资本,而这些资本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解决,“无资本无以得工商,亦无以利农,则银行宜大小贯输”。1907年,张謇在《议办导淮公司纲要》中公开阐明,准备承受“口炮党”的诟议,“牺牲个人名誉,以易两省六府数百万人之不鱼”,向外人承借无任何抵押、不牺牲任何利权的外债来进行苏北的生态修复。待有利可图后,再吸收和利用国内的资本。

1913年11月8日,张謇发表《实业政见宣言书》,认为解决中国问题首在法治,中国不是缺乏资金,而是资金不敢流转,“于是一国之现金,非游荡而无所于归,即窖藏而不敢或出”。他对利用外资持开放态度,而不抱排外心态。尽管张謇主张治理者必须是受益者,但对于治淮成功后的利益,并非是由治理者独吞。他具体规划受益者的次序为:国家第一、苏皖省督抚第二、地方农商业第三,公司仅列第四位。他写道:公司“入资一千万两,得地三五百万亩,亩值二两,本已收回,值设倍之,赢亦以倍。湖本淡水,朝涸成地,夕即可田。积淤百年,肥料优沃,粱粟皆利,于稻尤宜。一岁一亩得谷一石,出米五斗,平价二圆,除赋与费,四即去一,以本权之,息亦四分。若乃丰收,谷不止石,获利益厚矣”。他还把颍州、凤阳、泗州、徐州、淮安、海州贫民列为第五位的受益人,特意把公司股票剖一为十,贫穷者也可投资获益;即便贫民不投资,也可成为新式公司的雇工。张謇的导淮理念具有鲜明的超前性,但直指专制体制下的明规则———官员及其关系群体是主要利源的把持者。就苏北生态衰变而言,水淹后淤出的土地往往成为权势阶层的囊中物。如咸丰七年(1857),河督庚长勘出苏鲁微山湖周边淤涨土地20多万亩,上等土地每亩仅定价0.3千钱,或年租金每亩80文。铜山刁团获地5800余亩,睢团获7500余亩,于团近3万亩,王团61800多亩,沛县北赵团获田12500多亩,唐团82300多亩;山东拔贡生王孚获地20581亩,山东举人李凌霄获地4万余亩。张謇的生态修复方案势必遭到这类利益集团的抵制。

张謇生态修复的目标在苏北绿色农业建设中得以成功地进行。在张謇创办的企业中,最让其劳心费神的是通海垦牧公司。通海垦牧公司购地约12万多亩,以股份制形式运作。而通过市场手段,购买被各类权势者霸占或隐占的土地,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通海垦牧公司事实上开启了对淮河、黄河冲积的苏北数千万亩盐碱地的修复。尤为重要的是,通海垦牧公司创立了绿色农业之路,以生物治理的方法使盐碱荒滩变成了良田沃土。初期以雇佣劳动方法招集农民开垦(部分报酬从以后的土地租金中抵扣),先在漫无际涯的荒滩上修路、造堤、建圩、筑堰,通过雨水和提引蓄积的清水冲淡盐分。淡水的提引则使用没有碳能源消耗、没有污染的风车作为动力,每堤有8部风车。土地得以平整后,公司指导农民在盐碱地上种植芦苇,待土壤盐分略降后,再种植苜蓿,然后种耐碱的高粱。同时,在茂密的草地上饲养绵羊和牛群。土地垦“熟”后,不使用化学肥料,春季主要种植大豆,通过根瘤菌肥田;秋季种植棉花,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通过绿色农业,最终把盐碱地改造成高产的棉田。通海垦牧公司为苏北盐碱地开垦和土壤修复树立了样板。此后,张謇与其兄张詧陆续在苏北创办或参与投资了大纲、大有晋、大豫、大赉、通遂、合德、华成等十余家农垦公司。

到1949年以前,苏北农垦公司达100余家,开垦土地1500多万亩。这些公司直接修复和改善了苏北的生态,并部分解决了全国的土地缺乏问题,缓解了生态压力。综上所述,张謇通过开放资源、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生态修复方案可谓利民、利商、利国,但不利于官僚集团的把持垄断,也让对专制权力极为敏感的最高统治者产生疑惧。

可以说,对于张謇治淮的利益增量,官僚集团锱铢必得;而他们又视对淮河各项资源操控所形成的利益存量为禁脔。一般民众对生态修复所带来的实际益处不甚了了,多把盘剥他们、祸害他们的官僚集团的利益误作自己的利益,无法给予张謇以支持。大量的伪道德人士视公司追求盈利为罪恶,使许多商人不敢言利,不敢以“利”招徕投资者,任由大量的土地资源成为祸害百姓的灾薮,这类道德绑架也阻碍了苏北生态修复的市场化运作。

总之,张謇的生态修复理念秉持了近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是当时国际主流常识,但对充满专制意识的中国近代社会而言,这一理念具有多方面的颠覆性。在封建官僚集团以利己而非以为公众服务为初心、传统行政权力仍然操控社会主要资源、市场机制残缺不全的情况下,这个理念具有明显的超前性。张謇生态修复的一些目标没有达成,是旧体制的胜利,是全体民众的巨量损失,寓示近代文明在传统中国举步维艰,土地革命势在必然。


来源 马俊亚,《苏北生态衰变与张謇的修复实践》,《团结》,2023年第1期